商家热推 换一批
核心参数
甲 醛 溶 液 特 性 表
标识 |
英文名:formaldehyde |
分子方式:CH2O |
分子量:3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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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顺序号1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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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DCS号: |
IMDG规则页码 |
CAS号: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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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性质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水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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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点/0C |
-92 |
相对密度(空气=1)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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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点/0C |
-19.4 |
临界温度/0C |
1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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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密度(水=1) |
0.82 |
临界压力/MPa |
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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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和蒸汽压(Kpa) |
13.33(-57.3℃) |
燃烧热/(KJ/mol) |
23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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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引燃能量/m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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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类别 |
其它腐蚀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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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 解 性 |
易溶于水,溶于乙醇等多数有机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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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健康危害 |
接触限值 |
中国MAC(mg/m3):3 |
前苏联MAC(mg/m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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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VTN: OSHA 3ppm |
TLVWN: ACGIH 0.3ppm,0.37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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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入途径 |
吸入、食入 |
毒性:LD50:800 mg/kg(大鼠经口);270 mg/kg(兔经皮)LC50:590 mg/m3(大鼠吸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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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危害 |
本品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接触其蒸气,引起结膜炎、角膜炎、鼻炎、支气管炎;重者发生喉痉挛、声门水肿和肺炎等。肺水肿较少见。对皮肤有原发性刺激和致敏作用,可致皮炎;浓溶液可引起皮肤凝固性坏死。口服灼伤口腔和消化道,可发生胃肠道穿孔,休克,肾和肝脏损害。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低浓度甲醛可有轻度眼、鼻、咽喉刺激症状,皮肤干燥、皲裂、甲软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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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爆炸危险性 |
燃 烧 性 |
易燃 |
闪点/0C |
5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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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燃温度/0C |
430 |
爆炸极限/% |
爆炸上限%(V/V):73.0 爆炸下限%(V/V):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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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特性 |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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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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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 定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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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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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 忌 物 |
强氧化剂、强酸、强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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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方法 |
用水喷射逸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性混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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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冻季应保持库温不低于10℃。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铝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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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 |
包装类别 |
053 |
包装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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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玻璃瓶或塑料桶(罐)外全开口钢桶;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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