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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
2020-04-08 09:32:32
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
(XMABR.JYJ4-2g-2.8-20160101.公开)
1 概述
1.1 为预防和纠正用户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制定本规则。
1.2 建研家商城(简称“建研家商城”)用户不得利用网站服务从事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2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2.1 一般侵权行为:
(1) 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旺铺、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
(2) 出售商品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
(3) 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其他用户的混淆或误认;
2.2 严重侵权行为:
(1) 发布、销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图书、音像制品、软件;
(2) 发布、销售非商品来源国的注册商标权利人或其被许可人生产的商品。
3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理
3.1 一般侵权行为的处理
一般侵权行为 | 类型 | 处理 |
被投诉一般侵权行为 | 1、同一用户首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4分; 2、同一用户再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视为重复侵权,每次扣8分,但再次投诉时间距离上一次被扣分投诉的投诉时间之日起在5日内(含5日)的,不予扣分。 | |
其他一般侵权行为 | 其他一般侵权行为第一次成立的扣4分,第二次及以上成立的扣8分,情节严重的按24分/次扣分,情节严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放错类目、使用变形词、遮盖商标、通过旺铺装修、引流等手段规避处罚的行为。 | |
注: 1、“同一用户”:指同一建研家商城用户账号(ID)(下同)。 2、“同一知识产权”:指同一个投诉方账号就同一项知识产权权利发起的投诉(下同)。 3、“投诉时间”:以建研家商城受理此投诉的时间为准(下同)。 4、“投诉成立”:指用户被某一知识产权投诉,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供反通知;或虽提供反通知,但反通知不成立(下同)。 5、“日”:如无特别说明均指自然日(下同)。 6、用户被扣分处理后,如投诉方撤消投诉,或用户反通知成立,则恢复用户由于该知识产权侵权投诉被扣除的相应分值;但如用户因其他违规行为一并累计扣分分值达60分或以上被关闭账号,即使符合前述情形,也将不予恢复被扣分值。 7、扣分分值按行为年累计计算,“行为年”指每项违规行为的扣分都会被记365天。 8、如用户侵权情节特别严重,建研家商城保留直接关闭用户账号等处罚的权利。 |
用户因违反本规则及建研家商城其他规则累计扣分处理方式如下:
累计扣分 | 处罚方式 |
[12,24) | 警告 |
[24,36) | 限权7天 |
[36,48) | 限权15天 |
[48,60) | 限权30天 |
≥60 | 关闭账户 |
备注:“[”代表含本数,“)”代表不含本数。 |
3.2 严重侵权行为的处理
严重侵权行为 | 累计被严重侵权投诉成立次数 | 处罚 | |
第一次被投诉成立 | 警告 | ||
第二次被投诉成立 | 限权7天 | ||
第三次被投诉成立 | 限权15天 | 若同一用户被同一知识产权因严重侵权投诉成立累计达到三次,将直接关闭账号。 | |
第四次被投诉成立 | 关闭账号 | ||
注: 1、用户被严重侵权投诉成立且被计一次,则自成立之日起5日内若被再次投诉严重侵权,如投诉成立,不再重复计次; 2、用户被严重侵权记次后,如投诉方撤消投诉,或用户反通知成立,则将取消用户相应严重侵权投诉的记次;但如用户因严重侵权累计记次达到关闭账号处罚标准,即使符合前述情形,也将不予取消相应记次。 3、严重侵权次数按行为年累计计算,“行为年”指每次严重侵权违规都会被记365天。 4、如用户侵权情节特别严重,建研家商城保留直接关闭用户账号等处罚的权利。 |
4 处理流程
4.1 用户收到相关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后,如认为未侵权的可按以下规定反通知:
(1) 收费用户应当在三个工作日的申诉期内向建研家商城提交反通知,若收费用户未在上述申诉期内提交反通知,或者虽按时提交反通知,但反通知材料未获得投诉人或者建研家商城的认可,则建研家商城将删除被投诉的信息(包括商品信息等),并按照本规则第3章进行处理。
(2) 免费用户可在信息删除后向建研家商城提交反通知,建研家商城将在对投诉材料形式审查通过后先行删除被投诉的信息(包括商品信息等),并按照本规则第3章进行处理。
用户提交反通知应同时提交能够支持其未侵权主张的举证材料,如相关司法判决、行政裁定文书、不侵权的对比材料、授权书、来自权利人的有效进货证明等。用户对其提供的反通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2 信息删除后用户仍可向建研家商城提交反通知,若反通知材料获得投诉人或者建研家商城认可,则将恢复用户由于该知识产权侵权投诉被扣除的分值或取消相应记次,但建研家商城不接受以下用户提交的反通知:
(1) 累计扣分分值达到60分及以上;
(2) 累计严重侵权计次达到关闭账号标准;
(3) 已被关闭账号。
5 附则
5.1 关于图片侵权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另行按照《图片侵权处理规则》执行。
5.2 建研家商城有权不定时修订本规则并公示,修订后的规则于公示日或公示内容指定日生效。
5.3 若商家以上违规行为同时违反《建研家商城网站规则》总则或分则,建研家商城将同时依据该等规则另行处罚。
(以下无正文)